机构设置

以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本中心将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指导下成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中心的具体建设工作,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切实保证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方面给予宏观指导,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实验中心内部实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人员“三级责任制。保障实验教学资源和空间环境、实验设施、教学队伍、经费保障和运行管理方面的统一协调,提高实验室运行的质量和效能。

中心设有3个实验平台,13个实验室,提供48个实验项目,开展实验教学和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心设由专职实验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合作企业专家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